自愿离职后能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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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愿离职后能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自愿离职后,只要为超过诉讼时效,是可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自愿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自愿离职是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愿离职后,只要为超过诉讼时效,是可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自愿离职是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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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案子是否有追诉期
有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二、劳动争议的几种解决途径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
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
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规定: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
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按照规定劳动争议案子是有追诉期的,一般来说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对于劳动仲裁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