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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试用期的员工需要赔偿么?

时间: 2023-01-23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搬迁试用期的员工需要赔偿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搬迁试用期的员工需要赔偿么?

1、公司搬迁试用期的员工需要赔偿,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能根据规定,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要求破产人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当代的社会,企业面临着搬迁活动的时候,对于企业的劳动者来说也是可以跟随一起搬迁的,这在法律当中是允许的,但是企业也是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安置补偿费用的。这个时候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不跟随企业一起搬迁也是可以的,但也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相关内容: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要求公司赔偿吗

一、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要求公司赔偿吗

并不是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就不能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经济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并不是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就不能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经济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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