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如何确定物权 一房多卖怎么确认房屋产权
一房多卖确定物权应从以下几种情况做不同处理:(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3)未办理产权登记、理预告登记,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4)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法律依据:
《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