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
1、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对还款日期由约定的,按照他们的约定处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街坊主张还款,借方应当即使返还,暂时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期进行返还。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由哪些方面组成
(一)债权人的基本信息;
(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三)借款金额,币种;
(四)利息约定;
(五)还款时间;
(六)违约以及纠纷处理方式;
(七)借款日期。
这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的姓名。
只要具备了这几个人信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借条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借款方可以将借条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向法院主张债权。
欠条虽然是欠款的法律上的凭证,但是法律并没有对欠条的具体格式做出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欠条上具备基本要素即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等主要内容,借条就是有效的。
借条中是否具备还款时间并不是借条必须具备的内容,即使当时双方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仍然是生效的,也就是说,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建议在民事借贷要求对方写借条的时候,应该要认真看看借条的正确写法。
对于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当事人不是特别清楚的时候,又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优律师网在线律师。
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有什么限制
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的,在约定利息时,利率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的,在约定利息时,利率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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