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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违约罚息一般是多少

时间: 2023-01-22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贷合同违约罚息一般是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贷合同违约罚息一般是多少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违约金罚息上限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制度没有规定借款合同及其他书面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但也不能完全不切实际情况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标准对双方都有法律风险,另外,银行贷款利率也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的。

一般情况下,违约借款合同的罚息,一般是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所以说在这个时候,进行罚款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罚款的金额不能够过高,否则的话,可以进行一起数要求进行降低。

原告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民间借贷是否可以

一、原告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民间借贷是否可以?

原告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民间借贷是可以的,起诉是当事人拥有的一项权利。

借贷未还清被起诉应当尽量的和对方协商解决。

1、首先要争取不被起诉可以积极还款,尽量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让对方撤诉。

2、实在无法达成和解的,就要积极应诉应诉的过程中,自行或委托律师到法院应诉都可以。

实践中,有不少人会因为自己理亏,反正都被起诉了,干脆不去应诉。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积极应诉,能避免承担对方可能强加的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权益,而不应诉,往往只能任对方鱼肉。

逾期未还被起诉的后果原告起诉分期付款逾期未还的,由法院审理判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方胜诉的,会判决还款本金、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有约定违约金的,还要承担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合同中有规定逾期付款的利息和滞纳金的,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来计算逾期的所有息费。

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1、逾期付款利息计算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2、逾期付款利息计算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到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起仍然没有履行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民间借贷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当产生纠纷的时候首先就是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比如说调解仲裁以及诉讼都是可以的,如果担心因为证据不足的话,就应当尽可能搜集多的证据来证明确实有欠钱不还的情况,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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