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长沙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长沙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市具体情况确定。
但是在申请条件之中有些情况较特殊。例如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且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法律依据:
《长沙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