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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

时间: 2023-01-22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能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能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

1、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见下: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

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

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

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

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优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

一、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

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续。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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