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是否一房多卖怎么确定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房多卖要根据房产证复印件到档案局进行查档,可以查到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其次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及时办理网签,这是预防一房多卖最有效的方式,一套房子只能网签一次。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签完合同之后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
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三、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商品房一房多卖也叫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处理商品房多重买卖纠纷时,主要涉及到相关买卖合同的效力的确定以及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如果数个买受人均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时,让哪个购买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一个重要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