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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由哪个部门处理 一房多卖是哪个部门负责

时间: 2023-01-22

  一房多卖应该找房管部门或者是法院。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2倍购房款以内的赔偿;如果知是二手房买卖,可以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卖主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卖主承道担刑事责任的案例,人民法院报登载过,可以登陆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

  怎么判定一房两卖房屋归谁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

  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保护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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