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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期的犯罪所得如何处理?

时间: 2023-01-22

关于过了追诉期的犯罪所得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过了追诉期的犯罪所得如何处理?

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的犯罪所得应予追缴。

1、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如果财产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所得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所得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犯罪行为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犯罪行为将不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有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因为根本就不存在着检察院起诉这个阶段的,但是获得的相关违法所得,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应当是予以归还,否则的话也是需要追缴的。

相关内容: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标准

追诉标准也可以称为立案标准,《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即使是两个相似的犯罪,它们的立案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其追诉标准的内容。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转让。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综上可知,一般情况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主要累计的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5000元以上。更多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知识,如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等问题,欢迎你到优律师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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