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2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包括: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
3、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
2、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尽快通知。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