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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时间: 2023-01-22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因一方出轨离婚,出轨的一方可以净身出户,不过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夫妻婚前签订了忠诚协议,协议中有关于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则净身出户的相关约定。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护婚姻而自愿签订的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因此协议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若一方出轨违反了忠诚协议,则会净身出户。

2、出轨一方出于愧疚或是为了追求自由主动选择净身出户,或者以净身出户作为离婚条件;双方达成一致,出轨一方就净身出户。

3、法律规定。就现有的法律规定,没有一条规定出轨一方应当净身出户,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或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忠诚协议或是达成离婚协议,而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时,几乎不可能实现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目的。

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保婚文书有没有效力

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如无相反证据证实杨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如《协议书》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只有形成同居关系的出轨才是法定离婚理由。另外,出轨也不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因,只有构成同居关系的出轨才是法定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此处的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婚前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

在现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说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

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得先成为“夫妻”才能有“共同”的财产,由此可见以结婚登记为时间界限是可以来判定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个方法并非绝对,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以现在的社会现实来看,绝大部分的模式是父母为子女出资首付,子女后续自行承担还贷责任,也就是在购买过程中的部分出资。在登记时为父母和夫妻双方所有,且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按照出资贡献,将父母的理应占有的部分排除,将其余的部分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划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父母出资应当以单方赠与作为标准,也就是说即便在婚前父母所付首付,却并未在房产登记上加上自己的姓名,该部分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单方面的赠与,属于婚前财产,而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应当依照法律排除该部分资金。

鉴于现如今房屋贷款的现状,在考虑离婚财产分配时也不得不思考贷款购房所带来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为婚前贷款买房,贷款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子无法在短时间内售卖出,法院一般应当将房屋判归首付支付方,并将贷款转移到首付支付方一人,另一方者应当补偿相应的还贷款项以及房屋增值款项。

二、父母婚后部分出资,儿女还贷的房子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婚姻续存期内父母出资购房的定性做出了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姻关系续存期内“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价高昂,一般情况下小家庭的第一套房都需要父母的资助,这笔出资的性质,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属于赠与,当然并不排除在某种情况下也属于借贷行为。

一旦明确在婚姻续存期内父母出资属于单纯的赠与行为,这笔款项应当被归到共同财产行列,在离婚时也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是属于借贷行为,则应当在还清父母借贷的情况下,对该房产进行分配。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仅仅因为子女婚姻恶化,父母将赠与行为主张为借贷行为,要求另一方归还相应房款,法院一般不会认同。

房产分配时,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即便一方并未登记而已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法律会尽量保持登记和未登记夫妻双方的相对平衡,而并非以往我们经常认为的,只有被登记在房产证上才能拥有支配房产的权利。

当然如果是在婚前由男方全款买房,那么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的名义对房子进行定性,女方无权占有划分。

综上所述来看,房产的划分,一般应当看出资的性质,对房产的贡献程度,从而综合考虑财产分割的比例,所有的一切都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当然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并签订协议,一切应当依照协议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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