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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 2023-01-22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夫妻双方共同开办的公司股权应如何分割?

1.离婚后继续一起经营,直接分割双方的股权比例。

2.解散公司。在清算后对公司剩余财产或者在注销后双方各自应得的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3.转让股权。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并主张获得补偿,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将股权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方式来解决。

4.象征性地保留股份。让夫妻一方保留极少数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有绝对多数的股份。这种方式适用于没有第三方接受退出一方的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又不希望打算退出的一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过多的影响。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与他人开办的公司股权应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配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有限购买权,该股东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股权作为财产性权益的一种,不仅具有财产属性,还有社员属性。股权由出资演化而来,探求股权的归属,应当询问出资的归属。出资发生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出资发生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因婚姻期间持有股权而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否为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公司的基本形式,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章程规定等情况综合判断。离婚时夫妻队公司股权的分割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具体情况建议寻求专门律师予以处理。

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

小明取得的40%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股权只是认缴,没有实际出资,能不能主张分割股权?

在小明不同意分割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对于第一个问题,小明持有的40%股权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小明在在A公司登记成立时取得40%的股权,属于股权的原始取得。

股权取得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双方没有对婚内取得财产作出特别约定,所以,股权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第二个问题,徐某提出股权仅仅是认缴,并未实际出资,所以不同意分割的抗辩是否能成立。

公司股东可以认缴股份并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缴纳期限。

如果缴纳期限未届满,并不影响股东的资格认定。

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其财产价值体现在过去形成应该归属所有者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里利润等。

显然,是否实际出资只影响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是否实缴出资无关。

因此,股权尚未实际出资并不影响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对于第三个问题,本案中,小明不同意分割,法院会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其在公司中的出资额给予价值总额一半或适当的经济补偿;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结合本案,小花明确主张股权对半分割,而其他股东也表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可以按照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原则判决股权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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