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纠纷找哪些部门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工伤纠纷找哪些部门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工伤纠纷找哪些部门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出现纠纷该如何办
1、工伤赔偿出现纠纷,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可以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若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大家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是何种职业,在干何种事情,只要是在工伤认定范畴之内的,都会予以认可!如果你遇到了工伤纠纷、工伤异议、工伤认定等问题,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办,一定要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切勿畏手畏脚而错失工伤认定及相关补偿赔付的最佳时间!
一、工伤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出现纠纷该如何办
1、工伤赔偿出现纠纷,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可以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若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大家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是何种职业,在干何种事情,只要是在工伤认定范畴之内的,都会予以认可!如果你遇到了工伤纠纷、工伤异议、工伤认定等问题,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办,一定要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切勿畏手畏脚而错失工伤认定及相关补偿赔付的最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