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不能不同意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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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同不同意不是必要条件。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
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
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
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
中国企业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暴力催债包括:
1、未经借款人本人允许,拨打借款人通讯录内的亲人或者好友电话并进行多次骚扰;
2、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或者通讯录亲友及家人;
3、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
4、借款人逾期后催收来电不在时间段;
5、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
6、到借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催收导致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的;
7、逾期后逾期费高于银行规定逾期利率;
8、采用诱导方式让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归还本平台借款;
9、采用非法软件短信电话轰炸借款人手机号码;
10、冒充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恐吓、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