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为了孩子,我不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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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个女当事人咨询,我老公出轨了,我想离婚,但是我们有个孩子,我不想我的孩子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
这样的咨询,我接待的太多太多了。
我的态度一直都是:
离不离婚和孩子的成长,关系不大。
有关系的是你们给与他什么样的爱或者教育。
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比完整家庭的孩子更快乐、活得更好!不要因为孩子,去接受您不能接受的状态。
如果因为这一点,成就一个偏激又懦弱的父亲和母亲,对孩子影响更糟糕。
我不是崇尚离婚,我崇尚的是,独立于其他因素,去考虑自己婚姻的去留问题。
不要把不离婚推在孩子身上,他们承受不了。
我一个当事人离婚后和我聊天说:
“我们当时因为性格不和找您帮忙写离婚协议离婚。
但离异,并不代表我们不爱孩子,我和孩子爸爸把结婚戒串在一起,送给儿子,让他知道爸爸妈妈一直都陪在他身边,都是爱他的。
我的儿子现在阳光、自信,与一般孩子相比更加优秀,学习上名列前茅,生活上也更加独立。
”妈妈一直以一种健康、积极的态度影响着孩子,爸爸偶尔也会带孩子出去旅游,一家人虽然分开了,但丝毫没有阻止孩子变得更好。
单亲家庭不是原罪,不健康的爱才是!真正爱孩子,是要给孩子健康的爱,而不是貌似完整的家庭。
您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家庭里永远都是鸡飞狗跳,横眉冷对,孩子眼里的你们都是冷冰冰的,因为你们之间的情绪,对孩子也没有温暖的眼光,您觉得这样就是对孩子好了吗?
让孩子保持独立的人格,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鼓励孩子多运动、并保持一颗勇敢而宽容的心,适当的挫折教育……这些才是真正导致孩子优秀的根源。
这无论是在“完整”的家庭还是单亲家庭,都可以给与孩子健康的爱。
对孩子伤害最大的并不是离婚很多人潜意识里以为离婚对孩子伤害特别大,所以即便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经常性地动手也坚决不离婚。
殊不知,没有爱的家庭,对孩子伤害更大。
婚姻是两个成年人的决定,可往往父母却没有办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孩子就成了挡箭牌。
孩子其实远比我们想象得要更加敏感,因为他而存续的婚姻只会一点点摧毁孩子对亲情的信赖,甚至是对未来的憧憬。
父母相爱,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和教育。
可如果两个人的婚姻真的走到了尽头,不妨放下对彼此的怨恨,一如既往地好好爱孩子,只要你们都是爱孩子的,离婚并不能使爱变少,孩子反而会得到更高质量的爱。
我是婚姻律师李晓娟,有婚姻问题,您找我。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当中,家庭关系一直都是至关重要的,但到了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变大,随之而来的家庭矛盾也屡见不鲜了,那么,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无效,除非是收养关系。
1、亲生父子、母子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其关系不能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解除。
而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关系,因而其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亲子之间签订的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是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其需尽到的抚养义务或者赡养义务还是要履行。
2、父子、母子关系一般分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其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协议方式人为解除的,只能通过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自然终止。
(2)、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再婚的法律行为或者收养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其是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例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该拟制血亲关系可以因养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终止,也可以通过法律依法解除。
例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自然解除。
3、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起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无法通过协议或者法律来解除,双方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也不能通过协议来取消,只能通过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所谓的“断绝父子、母子关系”的协议,因违反了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