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定罪了?
关于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定罪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定罪了?
立案并不意味着定罪。刑事立案仅仅表明确实存在着犯罪的事实,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个犯罪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所从事的。需要进行一个调查活动,才能够确定最终的犯罪,程序员当然也有可能刑事立案本身就是错误的。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二、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了并不意味着会被定罪的,因为是否会被定罪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调查之后才能得出相应的审理结果的。如果经过审理和调查没有发现定罪的条件的,也就意味着会将当事人进行释放处理的。如果确实符合定罪条件的,就需要被逮捕或者进一步的判刑了。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怎么处罚?详情请看下文。
立案标准
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认定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 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罚。(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量刑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优律师整理的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