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死)辩护(庞某某误陷传销窝点,被控故意伤害(致死),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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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本案喻为“警界寒战”,因为案情扑朔迷离,历经多次开庭,全国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南方卫视和四川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本案不仅引起大家的注意,更为重要是触发社会对司法制度的警醒和反思,只有制度、权力、人性间的充分博弈和有效制衡,才能够成为公共安全的守卫力量。
公诉机关指控称:
2012年7月1日凌晨,被害人班统陆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在审查班统陆时,被告人李才坤认为被害人班统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
于当晚19时在深圳市爱南路,李才坤要求黄小现配合指认班统陆抢了她戒指报假案抓人。
李才坤与班统陆在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班统影放出来的事情,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
办案思路及心得丁一元和罗云辉律师在介入本案后,迅速赶往深圳看守所会见李才坤,经过了解和阅卷以后,制定初步的辩护方向,同时与李才坤家属进行沟通。
李才坤家属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积极对被害人班统陆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取得案件关键性突破。
裁判结果丁一元主任和罗云辉律师在全面综合阅卷以后,提出十个辩护观点,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辩护人所提的辩护意见,判处李才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