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起诉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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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于刑事起诉有案底吗
免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
《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0、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4、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5、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7、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18、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就代表着犯罪者的犯罪情节较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也是会存在案底的,而且此记录会跟随本人终身,这对自己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是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不再犯任何的错,那么也是可以正常的生活。
管制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当然相对而言,管制的强度就要低很多。这就让人以为被判管制是不会留下案底的。那到底被判管制有案底吗?如果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了解。
一、被判管制会有案底吗
管制实际上就是对刑事犯罪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犯罪记入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所谓的有了案底。刑事犯罪档案就是案底。
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而案底就是指犯罪记录制度,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二、管制的后果有哪些?
管制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上述规定,是在被判处管制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该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更加严苛的判罚。另外,法院可以在判处管制的同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比如,因经常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考虑禁止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管制的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如果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那么其职务自然撤销,若原单位接收,可以安排其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若不接收,则办理开除手续。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犯罪分子被判管制也是要被留下案底的,毕竟这是一种刑事处罚,而要是被留下案底的话,那么这样的犯罪记录是终身不会被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