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在陕西辩护刑事律师收费给多少钱

时间: 2023-01-21

关于在陕西辩护刑事律师收费给多少钱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在陕西辩护刑事律师收费给多少钱?

1、在陕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可能需要给500到30000元的律师费,具体的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1000—10000元/件。

(4)办理死刑复核案件:10000—30000元/件,但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5)刑事自诉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标准执行。

(6)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7)办理涉及财产犯罪案件,也可以按涉及财产数额,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2、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3、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二、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1、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最佳时间是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

原因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他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

(2)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抓的,直到办案人员发来通知书时,家属们还蒙在鼓里。甚至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亲人会犯罪。至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更是一无所知了。

(3)当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就应当立即为他聘请律师,有了律师的及时咨询,犯罪嫌疑人就会心中有底。

(4)按照规定,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代为提出申诉、控告。

2、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是:

(1)律师可以到看守所单独跟当事人面对面会见,为他提供帮助。

(2)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3)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类似案件的判例、自己的办案经验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策略,给出专业建议;亲属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尽早让办案机关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事实。

(4)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复制、摘抄整个案卷材料,针对案件材料证明的事实向检察院、法院主张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

(5)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帮当事人进行辩护,可以继续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

虽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也是可以自行辩护的,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都会选择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委托律师后一般都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但是各地律师费的支付标准存在差异,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提出委托请求之前,可以先行了解当地的相关律师费收费标准。

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

律师在任何时候都是案件原告和被告方最关键的希望,本身作为律师对我国的各方面的法规肯定都是非常熟悉的。而且会见律师,这本来也就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可能有些人知道,在案件过程当中要求有一部分的人员必须要回避,所以有人担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

刑事诉讼中律师不适用回避。

《刑法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二、回避的方式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由此得知,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并没有这样规定,也就是说,律师是不适用于回避制度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回避的范围包括和案件有关的证人,诉讼代理人等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这些特殊人员都是用于回避。作为律师来说,本身就要时时刻刻了解案情的进展,如果要求律师回避的话,肯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有些不公平的。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