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选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3、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无损坏公共利益行为;
4、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