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地产的主要内容 涉外房地产名词解释
涉外房地产得主要内容: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涉外房产销售原则
第一,涉外房地产企业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按出让合同规定进行交易行为。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须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销售、抵押或出租。
第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同时移转。房屋所有权移转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之移转,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亦随之移转;土地使用权移转时,相应的房屋所有权亦之移转。
第三,预售、出售或出租房屋的期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
法律依据
《涉外房地产交易》第一条,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涉外房产交易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所称涉外房产,是指依法成立核准在本市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屋;本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向境外或境内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其他向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驻华机构转让、出租的各类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