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属于哪类法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建筑法是一部重要的产业立法,在建筑法中所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利益,所要适应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所要确立的是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行政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1)建筑活动应当坚持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原则。
(3)国家支持、鼓励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的原则。
(4)国家鼓励在建筑活动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5)建筑活动遵守纪律、法规的原则。
(6)进行建筑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7)建筑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原则。
建筑法的基本内容
中国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1)总则;
(2)建筑许可;
(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4)建筑工程监理;
(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7)法律责任;
(8)附则八部分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