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以《民事诉讼法》作为准则,需要先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1、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5、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