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医学生如何毁约 定向医学生怎么毁约
定向医学生如果要毁约,则需要支付一笔违约金。所谓定向医学生就是国家为扶持贫困地区医学水平,专门培养的医疗团队,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和普通学生一样,正常上课正常完成课业,知识学费和工作方向不同。
定向生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学校培养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除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行放弃学籍的;
2、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就读的;
3、在校期间违反培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被取消学籍,或违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规范化培训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未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2、未经培训基地和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自行放弃培训的;
3、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攻读的;
4、由于自身原因,规范化培训期间(含规定的延长期)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5、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基地管理规定被取消培训资格的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6、聘用合同、补充协议和委托培训三方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
三、定向服务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在学校毕业后和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没有按规定到定向服务就业部门或单位报到的;
2、擅自离职离岗的;
3、未经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就读的;
4、服务期内,拒绝履行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义务的;
5、未经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定向医学生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
6、国家法律法规被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的;
7、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
法律依据
《通知》写明一旦发现违约的情况,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追缴违约当日前定向医学生已享受的减免和补助费用(含规范化培训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费用),并支付相当于减免和补助费用50%的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将做以下处理:
一、违约失信事实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待大学生诚信平台建立后再录入其违约失信事实;培养学校不再出具除定向服务单位以外的就业报到证。
二、服务期限内(6年)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单位对其失信行为视为考核考察不合格。
三、服务期限内(6年)不能参加除全科专业外的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服务期限内(6年)医师定期考核本轮周期内作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