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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和中止的法定情形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 2023-01-21

  合同终止情形有: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履行,合同履行之后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合同被解除,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消灭;合同债权债务相互抵消,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合同的中止情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已不须再履行或无法再履行。

  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续履行合同

  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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