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份合同不成立怎么办 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
转让股份合同不成立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如果之前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公司的章程,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否则有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无效。
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