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民事判决标准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怎么判定
合同不成立的民事判决标准: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