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如果转让合同不成立该怎么办 股份转让如果转让合同不成立该如何
股份转让如果转让合同不成立的处理方式是包括:财产返还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损失仅限于返还财产之后仍无法消弭的财产损失。
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这里要注意: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几种情况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