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资并购主要进行的审查需要注意哪些 对外资并购审查阶段的注意事项
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2、需要理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
3、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并购安全审查的阶段
1、初审阶段:并购即买方在与目标企业接洽并购事宜之前,首先是从外部取得资料作初步分析,并购通过各种途径对目标企业进行某种程度的预先审查。这个阶段应该收集目标企业的总体性质、背景、产业环境、营销方式、经营能力、主要设施、历史信息等信息。并购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该包括企业的最新发展、未来的计划等方面的信息。
2、详审阶段:即买方与目标企业进行实际接触,并购取得目标企业较详细的资料,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估。如与收购对象互有合作意向.则可与其经营者见面,并要求提供详细的内部报表资料,在有关专家的审查下尽快对并购对象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
3、审计阶段:即在买方与目标企业达成总体协议之后,并购还要扩大调查范围和调查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核实其管理人员对企业的陈述。经过对目标企业的审查,并购了解目标企业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并购双方进行谈判、磋商,并购就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收购条件、支付价格、并购员工安置、风险分担等条款达成一致,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