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应注意什么 出版合同双方的义务
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
1、授权范围。出版合同里面一般都包括了中文简体版、中文繁体版、其他语种和数字版权的授权。如果有门路自己把版权卖到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记得保留繁体字和其他语种的版权。
2、合同年限。若签十年的,那么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3、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
4、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通常都是出版社说销了多少就是多少,作者很难去出版社查证实际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图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首印数稿费。
出版合同双方的义务
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一稿两报;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3)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依约定质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转让专有出版权;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权;
(5)重印、再版图书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毁损灭失,则承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