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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没有限额不成立吗 担保承诺书合同没有金额有效吗

时间: 2023-01-21

  保证合同没有限额,如果是在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则保证合同是不成立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保证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通常按照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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