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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能否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不成立需要确定合同履行地吗

时间: 2023-01-21

  合同不成立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不成立的合同是不需要履行的,合同不成立的前提是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也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因无“约”更不会存在违约责任。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既然合同已经被判定不成立,也没必要去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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