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的哪些方面标的 民法典中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是什么方面标的
《民法典》中关于技术合同,主要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许可以及技术服务方面作为合同标的,签订确立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主要商品是技术成果,规范化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技术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4、技术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和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