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是技术合同吗 监理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监理合同不是技术合同。监理合同是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委托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它们之间是有一定区别的。监理合同是是属于委托服务的一种合同,比如说物业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但是技术合同是关于技术各方面的一种科技合同的范畴。
技术合同具体的类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