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种类和区别有什么 技术合同有哪些种类和区别
技术合同的种类有四种: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它们的区别就是关于技术的不同方面的合同,侧重点是不相同的。技术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由于各自分类的不同,应该事先注意合同的细节,以免导致纠纷产生。
技术合同的特征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商品或劳务,而是凝聚着人类智慧的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2)技术合同的至少一方当事人是能够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其主体一方具有特定性。
(3)技术合同反映了技术成果在交换领域的债权关系,因此技术合同要接受民法典的调整;由于技术合同又是基于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而产生的合同关系,因而在技术成果所有权等方面要接受知识产权制度的调整。
(4)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技术合同中,当事人双方都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是双务合同。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的,须向对方支付一定的代价,因此是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