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买卖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不动产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2、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3、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4、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5、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且没有履行的。
房屋合同买卖不成立如何处理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合同违反法律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导致无效,那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处置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