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合同风险是什么 无偿合同有什么风险
无偿使用合同风险:
对于任何赠与无偿使用,都有可能出现的反悔的情况,所以当事人之间一定要有赠与协议的存在。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无偿合同该注意的问题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2、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主体资格的问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赠与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赠与只要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等适应,或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则为有效赠与。由于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受赠人单纯获得利益无须支付任何对价,所以任何自然人,即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都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而成为受赠人。
3、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对于附条件的赠予合同主要是指等赠予合同生效的条件出现后赠与合同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