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软件开发合同算不算技术合同
软件开发合同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主要包括四种合同,分别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开发合同主要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一般情况下,软件开发合同可以享受到关于技术合同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但是前提条件是有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
订立软件开发合同应注意什么
软件开发合同除了应具备一般合同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尽量包含以下几点:
1、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对委托人进行项目培训,以及培训费用的支付问题。
2、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开发软件的总价款以及各个部分的价格。
3、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进度报告的方式和时间。
4、软件开发合同委托人在领受了受托人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
5、软件开发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委托人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明确质量要求。
6、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对于委托人提交的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受托人咨询或征求意见的权利。
7、软件开发合同委托方应明确约定受托方向委托方进行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的时间和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五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