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卖方合同书中怎么约定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
买卖房屋合同的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由双方当事人依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协商确定。不过,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签订买卖房屋合同注意事项
1、对房屋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面积、楼层等。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如果不相符,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还是以双方重新测绘面积为准。
2、明确哪些设施是包括在房价内的
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屋内哪些设施是在房价之内,这点十分重要,如房屋的装修、家具、煤气、维修基金等是否包括在房价之内。
3、约定付款方式
约定分阶段付款,签约时付部分,办理过户手续时付部分,房屋交接时付清余款,付款的期限和每笔数额应约定明确,并与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呼应起来。
4、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包括交房和过户,在合同中应当注明房屋交验的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5、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要写明哪些情况属于违约,以及违约以后如何处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