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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不成立 请问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不成立

时间: 2023-01-21

  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

  2、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5、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

  6、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7、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是什么合同

  1、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一方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都享有权利和义务。

  3、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

  4、附和合同,也称为格式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也就是每个保险产品的条款都是事先拟定好的,投保人签字购买就是接受此条款,不能因为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更改。

  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保险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如果是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丢失,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到保险代理人或者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客户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发申请。保险合同对于保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投保成功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相应的文件,但是如果是保单丢失,虽然保单是理赔的一项重要资料,但是只要投保人正常缴纳了保费,合同还处于有效期内,那么保险公司不能拒绝保民的理赔申请。但是每个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丢失申请理赔的处理方法不同,有的保险公司要求客户在办理索赔手续之前,还是应该先完成补发保险单的手续,而在保险补发前,保险公司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均会有为期七天的挂失期,满七天后会重新补发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补发的流程每个保险公司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要求投保人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前往保险公司分支代理机构进行办理,具体的补办事宜可先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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