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返还定金的起诉书需载明哪些内容 请求返还定金起诉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合同不成立请求返还定金的起诉书需载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何种义务,还有原告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且证据的来源应当写清楚,有证人的,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也应当写清楚。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