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译著出版合同注意什么 签订译著出版合同有效吗
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最应该注意著作权人与出版社之间约定的图书出版年限、出版社给予著作权人的稿费金额、出版社对于合同约定的出版的图书的印刷的数量,出版社对于著作权人的报酬的支付方式、以及违约条款和违约责任等等,这些合同内容与著作权人和出版社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具体的注意事项内容有哪些?
1、合同年限。若签十年的,那么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2、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建议拿版税提成,特别是当你对自己的作品销量很有信心时,版税会让你挣得更多。
3、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作者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给你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通常都是出版社告诉你销了多少就是多少,你很难去出版社查证实际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图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首印数稿费。
4、印刷数量。这个一定要约定,否则出版社给你印个2000本,你也没脾气。现在的行情,稍微好点的书稿,印5000本还是能够消化完的。名人与名企通常都是至少10万起印。
5、参与人员。这个很多人可能没听说过,主要是为了合理规避缴纳更多税费。领取稿费时,会有一个扣缴个税环节,当前的起缴点还是几十年前的老皇历,只要超过800元的部分,都要交税。在序言或前言中多写几个参与人员,比如,你可以这样写“在本书的策划与创作过程中,得到某些人的帮助,没有他们的参与,本书是很难完成的”,领取稿费的人多了,被扣缴的税费自然也就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五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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