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的附随义务通知算是一个吗 通知是不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通知算是合同的附随义务之一。附随义务在有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做出规定,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个合同,那么这个合同中肯定会有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该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那么从这个最主要的义务中延伸出来的一些其他义务就算是附随义务,其中就有通知。
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
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
债之关系为一种发展性之过程。附随义务是在债之不断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义务,唯其产生不得脱离诚实信用原则,其功能仅为辅助给付义务的实现。我国法律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因此如果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比较明确,那么合同中的其他义务就可以算是为了合同主要义务服务的附随义务。虽然法律对附随义务没有做出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是像通知本来就是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对彼此尽到的义务,但肯定不能算是主要义务,所以能够算是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