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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不成立吗 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

时间: 2023-01-21

  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才有效,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权利人不认可则合同无效。无权处分合同成立后,未经有权处分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无权处分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要求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无权处分定义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经所有权人追认或者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生效。因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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