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成立吗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也不成立。因为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从合同就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既然主合同不成立,那么从合同也不成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的《民法典》不许可当事人约定任何担保合同具有独立性,因为独立担保可能导致欺诈和权利滥用,还会导致担保人的责任过重。
主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