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合同不成立可以不履行吗 合同不成立的话还需要履行吗
不成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就不需要履行。所以不成立的合同,不需要继续履行。一般情况下,合同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才可以订立,然后才能履行,如果没有协商过的合同是没有意义的。签订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如何判断合同是否生效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对方要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具体、明确。
3、在签订合同时是否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情形。
4、合同内容是否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是否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