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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不成立无效吗 保险合同不成立真的无效吗

时间: 2023-01-21

  保险合同不成立无效。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是当时没有采取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或者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这也会导致保险合同是不成立的状态,除此之外虽然说已经通过合同书的方式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落款或者没有履行主要义务也算无效。

  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险合同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所以丢了不要紧,带好证件及时去补办即可。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

  诉讼是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如当事人一方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满足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不当时,在接到判决书的15日之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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