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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关于管辖的约定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关于管辖的约定有哪些

时间: 2023-01-21

  合同不成立关于管辖的约定是管辖问题也是不成立的。因为管辖是基于合同成立才能够作出约定的,所以合同没有成立的状态,出现那么管辖方面的问题,自然而然也不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方面的效力。合同管辖: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存放的地点。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物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因货物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在上述五个法院中选择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诉法》

  法定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需先确定合同的性质):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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