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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能否附条件附期限 合同履行能不能附条件附期限

时间: 2023-01-21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否可以附条件,要看情况。如果不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得附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附条件。如果附的是生效条件,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并且如果当事人不正当地阻止合同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但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履行合同情况如下:

  1、暂停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导致履行债务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或者提取标的物;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履行债务增加债权人的部分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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